东阿:“拒绝酒醉驾”宣传进企业,携手共筑安全路
东阿:“拒绝酒醉驾”宣传进企业,携手共筑安全路
东阿:“拒绝酒醉驾”宣传进企业,携手共筑安全路为进一步做好东昌府区(dōngchāngfǔqū)2025年义务教育(yìwùjiàoyù)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guānyú)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xíngdòng)(2025)的通知(tōngzhī)〉的通知》(鲁教基函〔2025〕20号)《聊城市教育和(hé)体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聊教体字〔2025〕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wǒqū)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小学: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2019年8月31日〔含(hán)〕前出生(chūshēng)),包括东昌府区辖区户籍子女,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符合(fúhé)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子女。
初中:小学应届毕业生。包括东昌府区辖区户籍子女(zǐnǚ),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符合教育(jiàoyù)优待政策人员的子女。
小学严禁招收(zhāoshōu)不足龄学生,初中严禁招收非小学应届毕业生(bìyèshēng)。适龄儿童少年(shàonián)因身体状况(shēntǐzhuàngkuàng)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户籍地片区学校提交书面申请和佐证材料,学校报东昌府区教育和体育局审核通过后备案。
2025年(nián)我区公办义务教育(yìwùjiàoyù)学校招生入学材料的审核,具体划分为四大类:
1类:东昌府区(dōngchāngfǔqū)片区内户籍子女。
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片区内完全产权房(住宅(zhùzhái)用途);
②父母或其他法定(fǎdìng)监护人,具有片区内不完全产权房(住宅用途);
③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片区内无产权房(fáng)或有产权房非住宅用途。
(1)子女(zǐnǚ)户口本和监护人身份证;
(2)①②类需要提供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棚户区(pénghùqū)改造回迁协议,以上三种具备(jùbèi)其一即可。
户籍迁入时间(shíjiān)与购房时间不一致的,按照户籍和房产同时具备时的类别时间计算(jìsuàn)。
2类:片区内有房产(住宅用途)的东昌府区辖区户籍务工(wùgōng)经商人员随迁(suíqiān)子女。
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片区内(qūnèi)完全产权房;
②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片区内不完全产权房(fáng)。
(1)子女(zǐnǚ)户口本和监护人身份证;
(2)经商类:提供6个月以上工商营业执照(有异议的,同时提供经营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或门市租赁合同等(děng)佐证材料(cáiliào));
务工类:提供6个月以上正式劳动合同和职工社会保险(shèhuìbǎoxiǎn)缴纳凭证;
(3)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fángchǎnzhèng))、购房合同(hétóng)和购房发票(房产已交付使用)、棚户区改造回迁协议,以上三种具备其一即可。
3类:片区内有(yǒu)居住证和房产(fángchǎn)(住宅用途)的非东昌府区辖区户籍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①父母(fùmǔ)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片区内的居住证和完全产权房;
②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片区内的居住证和(hé)不完全产权房。
(1)子女户口本和监护人(jiānhùrén)身份证;
(2)经商类:提供(tígōng)6个月以上工商营业执照(yíngyèzhízhào)(有异议的,同时提供经营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或门市租赁合同等佐证材料);
务工类:提供(tígōng)6个月以上正式劳动合同和职工社会保险缴纳凭证;
(3)6个(gè)月(yuè)以上居住证(开发区、高新区、度假区、茌平区除外);
(4)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房产已交付使用)、棚户区改造(gǎizào)回迁协议,以上三种具备其一即可(jíkě)。
4类:片区内租房居住(jūzhù)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1)子女户口本和(hé)监护人身份证;
(2)经商类:提供6个月以上工商营业执照(有异议的(de),同时提供经营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或门市租赁合同(hétóng)等佐证材料);
务工类:提供6个月(yuè)以上正式劳动合同和职工社会保险缴纳凭证;
(3)6个月以上居住证(东昌府区(qū)、开发区、高新区、度假区(dùjiàqū)、茌平区除外);
(4)6个月以上居住场所的房屋(fángwū)租赁合同以及在聊城市住房与建设事业保障中心办理的房屋租赁备案(bèiàn)证明且实际居住。
1.东昌府区辖区内的户籍子女,提供子女户口本和(hé)监护人身份证。
2.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rùxué)材料同公办学校入学材料。
1.2025年招生,为(wèi)确保(quèbǎo)大数据信息与招生平台信息顺利对接,户口迁入有效时间(shíjiān)截至2025年7月9日(招生报名开始时间为7月11日)。
2.工商(gōngshāng)营业执照、正式劳动合同、职工社会保险、居住证、房屋租赁备案证明等证件,要求2025年3月(yuè)(yuè)1日至8月31日(6个月)需连续有效。
3.根据2022年招生政策规定,截至2022年6月10日(含(hán))前,适龄儿童与直系三代以内亲属在片区内同户籍,且(qiě)户籍地址房屋产权归属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作为“历史遗留问题”按照(ànzhào)监护人(jiānhùrén)不(bù)完全产权处理。2022年6月11日(含)后(hòu),再将户籍迁入或落户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地址的,入学时按照片区内有户籍无房产处理。
4.持有棚户区改造(gǎizào)回迁协议的房屋拆迁户,其子女在回迁房户籍地片区(piànqū)报名入学(rùxué),可以凭监护人回迁协议、实际住所居住证明等,按照监护人回迁协议所述房屋产权情况处理。
5.上传材料信息无法证明子女(zǐnǚ)和监护人(jiānhùrén)关系或监护人房产信息的,需要上传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或监护人结婚证,进行人工比对。
6.有(yǒu)其他特殊情况的,招生时监护人需向片区学校提交(tíjiāo)书面申请和证明材料,报东昌府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处理。
(一)公办学校严格执行“划片(huàpiàn)招生、就近入学”
鉴于一些地方人口分布和学校布局具有不均匀性、街区形状具有不规则性,就近入学(jiùjìnrùxué)并不意味着直线距离(jùlí)最近入学。要充分考虑可能影响公平的(de)各关键要素,依据当前适龄学生人数、小区(xiǎoqū)人口、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行政区划等因素,按照(ànzhào)道路、河流、小区、村庄(cūnzhuāng)、楼房等划定适当的招生服务片区,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整体上相对就近入学。
1.“一城四区”(东昌府区、开发区、高新区、度假区)主城区(zhǔchéngqū)范围户籍,在城区公办学校(xuéxiào)就读,按照(ànzhào)户籍地址划片招生。“一城四区”农村户籍在东昌府区城区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zǐnǚ),按照监护人在东昌府区城区的居住(房产或租房)地址参与划片招生。
2.非“一城四区”户籍外来务工(wùgōng)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到(dào)我区公办学校就读,以居住证(jūzhùzhèng)为主要依据,按照(ànzhào)监护人居住证地址参与划片招生;茌平区户籍来我区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不需要提供居住证,按照监护人居住(房产或租房)地址参与划片招生。
东昌府区城区公办中小学招生(zhāoshēng)划片范围由(yóu)东昌府区教育和体育局确定(见附件1、2),农村(nóngcūn)公办中小学招生划片范围由各中心学校划定。
(二(èr))民办学校全面落实“公民同招、免试入学”
民办(mínbàn)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dì)统一管理,全部通过招生平台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统一报名,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招生或承诺录取,招生范围(fànwéi)限于审批地。落实民办学校年检制度,年检合格的,结合办学适宜(shìyí)规模,下达招生计划。
民办学校(xuéxiào)不(bù)参与划片招生。根据(gēnjù)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要求,2025年,聊城颐中外国语学校、聊城三北学校(小学部)、聊城市水城慧德学校报名条件和城区公办学校相同。其他民办学校招收东昌府区辖区常住户籍子女和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suíqiān)子女。
各民办学校的(de)招生方案、简章,报东昌府区教育和(hé)体育局核准备案后方可向社会公布。
(三)“小升初”对口(duìkǒu)直升
2025年,聊城颐中外国语学校、聊城东方中学、聊城市东昌府区少林武术学校、聊城市东昌府区东方实验学校4所学校的初中招生实行(shíxíng)对口直升(zhíshēng),不参与划片招生,招收(zhāoshōu)符合本校初中招生条件的本校小学(xiǎoxué)毕业生。报名(bàomíng)人数超过本校初中招生计划的,采取随机派位方式录取。
以上学校要于(yàoyú)2025年7月1日前,将对口直升招生方案报东昌府区(dōngchāngfǔqū)教育和体育局审核批准后实施。
四、做好(zuòhǎo)各类特殊群体入学
(一)保障(bǎozhàng)务工(wùgōng)经商人员随迁(suíqiān)子女入学权益。深入(shēnrù)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根据入学人数预测和学位情况合理确定入学条件。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推行混合编班、统一管理。随迁子女接受完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shēngxuékǎoshì)的,和本地户籍学生同等待遇。
(二(èr))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就(jiù)近就便就读。进一步完善残疾儿童招生入学联动工作机制,按照“零拒绝”“全(quán)覆盖”原则,依法保障适龄(shìlíng)残疾儿童少年享受平等适宜(shìyí)义务教育,提高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安置率和安置标准,严格受教育能力鉴定程序(chéngxù)和标准要求,逐步减少缓学和送教上门比例。轻度适龄残疾儿童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中、重度残疾儿童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不具备(jùbèi)入学能力的,由特殊教育学校或普通中小学校提供送教服务。确保我区除经各级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定(píngdìng)的不具备接受教育能力的儿童外,所有残疾儿童少年在(zài)籍在学。
(三(sān))落实优抚对象子女(zǐnǚ)入学政策。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人才子女等各类优抚对象,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yōudài)政策。
(四(sì))严格管控特定类型招生。符合上级政策确需开展的特定类型招生,要将拟实施(shíshī)的各类人才培养项目(xiàngmù)(xiàngmù)(xiàngmù)以及外语、体育(tǐyù)、艺术等特定类型招生项目报送东昌府区教育和体育局,经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审核后统一报山东省教育厅审批。报送内容应包括(bāokuò)项目承担学校、报名条件、招生流程、考察方式、培养方案、招生全流程公示方案等内容。未经省级审批同意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招生。经批准的外语、体育、艺术类特定类型招生可以在“小升初”招生中开展语言(yǔyán)、体育、艺术方面的兴趣潜质(qiánzhì)素养考察,不得开展其他文化科目测试。小学不得开设此类招生项目。
(五)常态化落实控辍保学(bǎoxué)要求。以残疾儿童(értóng)、农村留守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儿童、事实无人(wúrén)抚养儿童、厌学儿童等群体为重点,建立特殊群体儿童档案(dàngàn),做好失学辍学书面报告(shūmiànbàogào)、联控联保、劝返复学工作和教育关爱服务工作,努力实现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常态清零”。认真落实控辍保学有关(yǒuguān)政策要求,以“隐形辍学”“事实辍学”“厌学辍学”及“辍学伴有严重不良行为”群体未成年人为重点,积极(jījí)会同相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坚持和完善联控联保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严防适龄儿童少年“漏管失控(shīkòng)”。
不断完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在通知书中必须载明有关法律规定和违法追责说明,切实强化家长和适龄儿童(shìlíngértóng)少年的法律意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jiēshòu)义务教育的权利。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wú)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qíngjiéyánzhòng)或构成犯罪(gòuchéngfànzuì)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招生时间和工作(gōngzuò)流程
2025年东昌府区义务教育学校统一(tǒngyī)招生时间为7月(yuè)11日—7月30日。
网上招生入学,经过报名、审核、录取三个阶段(jiēduàn)。
(一)网上(wǎngshàng)报名登记阶段(7月11日—16日)
小学招生报名7月11日(rì)—16日。
初中招生报名(bàomíng)7月13日—16日。
根据省、市(shì)招生工作要求,2025年我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仍然实行“一网通办”。网上报名登记先后顺序(xiānhòushùnxù)与入学先后顺序无关,建议错峰登录(dēnglù)系统报名登记。
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需要下载并安装“爱山东”APP,由法定监护人完成注册及实名(shímíng)身份认证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入“东昌府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zhāoshēng)入学服务平台(píngtái)”(以下简称(jiǎnchēng)“招生平台”),按照手机提示进行信息采集。
优化义务教育招生“零证明”入学流程,凡是平台大数据校验通过的不需要提供相关纸质(zhǐzhì)材料。如果无法(wúfǎ)在网上(wǎngshàng)报名(bàomíng)成功或校验未通过的,需要携带相关报名材料,在报名期间前往报名点学校咨询,由学校协助网上报名或人工复核。
报名(bàomíng)时系统将根据监护人信息,通过大数据自动匹配片区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供家长(jiāzhǎng)选择,家长只可选取其中一所公办或民办学校报名。
网上报名流程(liúchéng)请后续关注东昌府区教育(jiàoyù)和体育局“东昌教体发布”微信公众号。
(二)材料审核(shěnhé)阶段(7月17日—7月23日)
1.报名信息网上审核(7月17日(rì)—18日)
凡是网上大数据审核合格的(de),无需另外上传证明材料。
2.材料(cáiliào)复核(7月19日—21日)
未通过网上大数据审核(shěnhé)的(de),家长需要在招生平台补充上传(shàngchuán)相关证明材料,或由审核学校通知家长,将相关入学纸质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在7月20日之前,送交到报名学校,先(xiān)进行现场初审,再由学校到相关部门进一步复查核实。
3.材料(cáiliào)信息补录(7月22日—23日)
复核后,不符合(fúhé)报名学校入学条件(tiáojiàn)但符合我区其他学校入学条件的(de)学生,由原报名学校及时通知家长,在该(gāi)时间段内回符合入学条件的学校申请报名协调,并由调入学校向东昌府区教育和体育局申请批准后完成(wánchéng)网上报名协调。不符合我区入学条件的学生,需回原籍学校就读。
4.优抚对象材料审核。7月11日—20日优抚对象要将申请材料(shēnqǐngcáiliào)递交至相关(xiāngguān)部门审核盖章后,由相关部门送至东昌府区教育和体育局基础教育(jīchǔjiàoyù)股,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参与招生录取。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由录取学校统一录入(lùrù)报名平台。
(三)招生录取(lùqǔ)阶段(7月24日—30日)
1.公办学校录取(lùqǔ)(7月24日—28日)。公办学校录取采取单校(多校(duōxiào))划片和开放式分流两种方式。
(1)单校(多校)划片(huàpiàn)
实行单校划片的公办(gōngbàn)学校,按照(ànzhào)材料审核四类顺序依次录取。同等情况的,按照户口迁移、居住证办理、经商(jīngshāng)或务工证件办理时间的先后,依次录取。
实行多校(duōxiào)(交叉)划片的公办学校(或片区),由(yóu)家长自愿选择其中1所学校报名,报名后按单校划片办法参与报名学校录取。
当(dāng)单校(dānxiào)划片招生依次录取的(de)某一个环节,符合入学条件人数超过本校招生计划时,采取开放式分流的方式,根据相对就近原则,分流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在招生过程中出现同一家庭的(de)两个子女分别在两所公办学校就读时,家长可向(xiàng)招生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由东昌府区教育和体育局协调安排两个子女到空余学位(xuéwèi)充足的同一公办学校就读。
(3)教育集团招生录取(lùqǔ)
①聊城文轩初级中学(chūjízhōngxué)教育集团
集团(jítuán)包括龙山路校区(原文轩(xuān)中学)、柳园路校区(原聊城八中)、西校区(原文轩西校)和昌润路校区(原湖西中学)。
龙山路校区(xiàoqū)和柳园路校区包括原两所学校的划片范围,实行统一报名(bàomíng),报名时按文轩中学教育(jiàoyù)集团柳园路校区报名。新生统一编班(biānbān),均在柳园路校区就读。文轩中学教育集团西校区和昌润路校区按原学校服务片区分别报名。
②聊城(liáochéng)东昌中学教育集团
集团包括兴华路校区(原东昌中学)、柳园(liǔyuán)路校区(原第十一(dìshíyī)中学)和香江路校区(范恭屯中学)。
兴华路校区划片范围不变,单独(dāndú)报名;柳园路校区和香江路校区划定同一个招生(zhāoshēng)片区,单独报名、编班,家长自愿选择。
③聊城市实验中学教育集团(jítuán)
集团(jítuán)包括振兴路校区(原实验(shíyàn)中学)和向阳路校区(向阳初中),两校区单独划片,分别报名。
④聊城市第一实验学校(shíyànxuéxiào)教育集团
集团包括平山卫街校区(xiàoqū)和松桂路校区。2025年松桂路校区招收小学一年级。两个校区单独(dāndú)划片,分别报名。
以上各教育集团(jítuán)招生时,实行统筹录取。各校区在划片招生录取基础上,录取集团内顺序排前的监护人(jiānhùrén)子女。若报名总人数超过集团招生总计划,分流到相对(xiāngduì)就近的集团外有空余学位的其他公办学校。
2.民办学校录取(7月24日—27日)。符合(fúhé)入学条件报名人数不足招生计划(jìhuà)的全部(quánbù)录取;报名人数超出招生计划的,政策规定(guīdìng)的优抚对象子女优先录取,剩余学位全部采取随机派位(pàiwèi)方式录取。随机派位工作由东昌府区教育和体育局统一组织,学校配合公证处实施(shíshī),并邀请家长代表和新闻媒体参加,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即时公开随机派位结果。
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de)学生不再参与其他(qítā)学校的招生录取。未(wèi)录取的学生,要在公示后2日内(nèi)到符合报名条件的片内公办学校或招生人数不足计划的民办学校申请(shēnqǐng)调拨,调入学校及时向东昌府区教育和体育局上报调拨申请名单,东昌府区教育和体育局审核并完成报名调拨后,按政策规定参与下一步录取。
3.公示录取结果(jiéguǒ)(jiéguǒ)(7月29日—30日)。各学校在显著位置公示最终招生录取结果。8月15日前,各学校将录取名单加盖公章后,报东昌府区教育和体育局基础教育股(gǔ)审核备案。
4.实行租房学位控制(kòngzhì)。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fāzhǎn)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yìjiàn)》(鲁政办发〔2017〕7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现有教育资源承载能力以及学校布局和发展实际,自2023年入学登记起,公办小学实行“六年一学位”,即同一套房产,除(chú)完全产权房产子女(zǐnǚ)以外,六年内只安排同一租赁家庭(jiātíng)的子女在(zài)学区小学就读;公办初中实行“三年一学位”,即同一套房产,除完全产权房产子女以外,三年内只安排同一租赁家庭的子女在学区初中就读。2022年6月10日之前,适龄儿童与直系三代(sāndài)以内亲属在片区内同户籍(hùjí),且户籍地址房屋产权归属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可以作为“历史遗留问题(yíliúwèntí)”不受学位控制政策限制。不完全产权房主(fángzhǔ)子女按租赁家庭子女对待。
受学区学位控制政策限制的(de)学生(xuéshēng),录取顺序排在片区学校4类之后。未被录取的分流到其他公办学校。
六、严格招生规定,规范招生秩序(zhìxù)
(一)加强(jiāqiáng)组织(zǔzhī)领导。东昌府区教育和体育局成立以主要负责人(fùzérén)任组长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分包督查小组,全过程督导检查分包学校的招生行为,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学校(xuéxiào)校长是本校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学校要(yào)成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校长具体负责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起科学有序、便捷高效、公开透明的招生入学(rùxué)工作机制。
(二)严格(yángé)按照规定时间、范围和计划(jìhuà)招生(zhāoshēng)。各(gè)学校要(yào)严格按照招生文件规定的时间招生。严禁任何学校擅自跨范围招生,禁止招收择校生。民办学校不得擅自增加招生计划;公办学校确因划定范围内生源数量超过下达招生计划,必须书面上报东昌府区教育和体育局批准后增加。
根据省、市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dàbāné)工作要求,结合我区规范民办(mínbàn)义务教育(yìwùjiàoyù)工作实际,2025年,我区义务教育学校新入学年级班额控制(kòngzhì)在55人以内。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按照小学45人/班、初中50人/班编班设置。各学校要采取随机派位等方式,对新生均衡编班,阳光分班(fēnbān),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在开学前后组织分班考试。
东昌府区2025年(nián)义务教育中小学校招生计划另行下发。
(三)加强招生(zhāoshēng)政策宣传(xuānchuán)。东昌府区教育和体育局将在招生开始前公示各学校(xuéxiào)招生咨询电话。7月1日前,各学校要在微信公众号和显著位置张贴公布招生政策、划片范围、招生计划、工作流程及时间、招生咨询电话、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招生期间各学校招生办公室(bàngōngshì)和信访接待室(jiēdàishì)要有专人值班,做好招生政策解释工作,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建立台账,并逐一认真(rènzhēn)核查处理。
各学校要通过网络、家长会、致学生家长(xuéshēngjiāzhǎng)一封信等方式,做好招生政策(zhèngcè)的宣传和(hé)解读。要做好幼儿园大班和小学六年级学生家长的培训,确保能熟练使用平台报名、查看录取结果等。要将政策宣传工作(gōngzuò)前置至幼儿园中班和小学五年级学生家长,向其告知招生入学政策,为家长准备(zhǔnbèi)子女入学材料预留(yùliú)出充足时间。要广泛开展教育规律(guīlǜ)、人才成长规律和先进教育理念的宣传,引导广大家长充分认识“就近入学”对学生健康成长(jiànkāngchéngzhǎng)的意义,树立科学教育观念,避免盲目跟风择校,营造良好和谐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四)实施(shíshī)学位预告机制。东昌府区教育和体育局(tǐyùjú)联合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至少提前6个月对学校服务片区常住户籍适龄儿童人数进行(jìnxíng)摸底,对热点学校2个月公示一次摸底结果。
(五)严格规范学籍(xuéjí)管理。各学校要(yào)加强学籍注册和管理,入学后两个月内(nèi)完成学籍信息采集工作,各中小学校不得(bùdé)为未报到的(de)学生注册学籍。严禁接收借读生和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杜绝抢注学籍、漏建学籍、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公办学校其他年级在不超(bùchāo)规定班额的前提下,每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由转入学校申请,经东昌府区教育和体育局批准后方可招收符合转入条件的插班生。
(六)严格招生纪律(jìlǜ)要求。严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xuéxiào)无(wú)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严禁自行(zìxíng)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biànxiàng)“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xūjiǎ)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rùxué)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zhèngshū)、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kuàimànbān);严禁学校对学生进行中考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xiànxiàng),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zhāoshōu)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七(qī))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加大违规行为惩处力度。建立健全违规招生(zhāoshēng)查处和(hé)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东昌府区教育和体育局与各招生学校(中心学校)签订目标责任书,加强对学校招生工作的监督管理。对发现的违规招生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民办学(bànxué)校依照(yīzhào)《民办义务教育促进法》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tíngzhǐ)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xǔkězhèng)等处罚。对违反规定的公办学校,按照《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基本(jīběn)规范》予以通报处理、追责问责。
秋季开学后,东昌府区教育和体育局将对(duì)各学校落实招生政策情况进行(jìnxíng)专项检查。
咨询电话:基础教育(jīchǔjiàoyù)股(gǔ)0635—8418212;0635—8418182
监督电话:机关党委纪委(jìwěi)0635—8418161
2025年城区公办小学(xiǎoxué)招生划片范围
2025年城区公办初中(chūzhōng)招生划片范围
东昌府区教育和体育局(tǐyùjú)
2025年6月21日(rì)
来源:东昌府区教育(jiàoyù)和体育局 
为进一步做好东昌府区(dōngchāngfǔqū)2025年义务教育(yìwùjiàoyù)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guānyú)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xíngdòng)(2025)的通知(tōngzhī)〉的通知》(鲁教基函〔2025〕20号)《聊城市教育和(hé)体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聊教体字〔2025〕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wǒqū)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小学: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2019年8月31日〔含(hán)〕前出生(chūshēng)),包括东昌府区辖区户籍子女,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符合(fúhé)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子女。
初中:小学应届毕业生。包括东昌府区辖区户籍子女(zǐnǚ),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符合教育(jiàoyù)优待政策人员的子女。
小学严禁招收(zhāoshōu)不足龄学生,初中严禁招收非小学应届毕业生(bìyèshēng)。适龄儿童少年(shàonián)因身体状况(shēntǐzhuàngkuàng)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户籍地片区学校提交书面申请和佐证材料,学校报东昌府区教育和体育局审核通过后备案。
2025年(nián)我区公办义务教育(yìwùjiàoyù)学校招生入学材料的审核,具体划分为四大类:
1类:东昌府区(dōngchāngfǔqū)片区内户籍子女。
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片区内完全产权房(住宅(zhùzhái)用途);
②父母或其他法定(fǎdìng)监护人,具有片区内不完全产权房(住宅用途);
③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片区内无产权房(fáng)或有产权房非住宅用途。
(1)子女(zǐnǚ)户口本和监护人身份证;
(2)①②类需要提供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棚户区(pénghùqū)改造回迁协议,以上三种具备(jùbèi)其一即可。
户籍迁入时间(shíjiān)与购房时间不一致的,按照户籍和房产同时具备时的类别时间计算(jìsuàn)。
2类:片区内有房产(住宅用途)的东昌府区辖区户籍务工(wùgōng)经商人员随迁(suíqiān)子女。
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片区内(qūnèi)完全产权房;
②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片区内不完全产权房(fáng)。
(1)子女(zǐnǚ)户口本和监护人身份证;
(2)经商类:提供6个月以上工商营业执照(有异议的,同时提供经营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或门市租赁合同等(děng)佐证材料(cáiliào));
务工类:提供6个月以上正式劳动合同和职工社会保险(shèhuìbǎoxiǎn)缴纳凭证;
(3)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fángchǎnzhèng))、购房合同(hétóng)和购房发票(房产已交付使用)、棚户区改造回迁协议,以上三种具备其一即可。
3类:片区内有(yǒu)居住证和房产(fángchǎn)(住宅用途)的非东昌府区辖区户籍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①父母(fùmǔ)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片区内的居住证和完全产权房;
②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片区内的居住证和(hé)不完全产权房。
(1)子女户口本和监护人(jiānhùrén)身份证;
(2)经商类:提供(tígōng)6个月以上工商营业执照(yíngyèzhízhào)(有异议的,同时提供经营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或门市租赁合同等佐证材料);
务工类:提供(tígōng)6个月以上正式劳动合同和职工社会保险缴纳凭证;
(3)6个(gè)月(yuè)以上居住证(开发区、高新区、度假区、茌平区除外);
(4)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房产已交付使用)、棚户区改造(gǎizào)回迁协议,以上三种具备其一即可(jíkě)。
4类:片区内租房居住(jūzhù)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1)子女户口本和(hé)监护人身份证;
(2)经商类:提供6个月以上工商营业执照(有异议的(de),同时提供经营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或门市租赁合同(hétóng)等佐证材料);
务工类:提供6个月(yuè)以上正式劳动合同和职工社会保险缴纳凭证;
(3)6个月以上居住证(东昌府区(qū)、开发区、高新区、度假区(dùjiàqū)、茌平区除外);
(4)6个月以上居住场所的房屋(fángwū)租赁合同以及在聊城市住房与建设事业保障中心办理的房屋租赁备案(bèiàn)证明且实际居住。
1.东昌府区辖区内的户籍子女,提供子女户口本和(hé)监护人身份证。
2.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rùxué)材料同公办学校入学材料。
1.2025年招生,为(wèi)确保(quèbǎo)大数据信息与招生平台信息顺利对接,户口迁入有效时间(shíjiān)截至2025年7月9日(招生报名开始时间为7月11日)。
2.工商(gōngshāng)营业执照、正式劳动合同、职工社会保险、居住证、房屋租赁备案证明等证件,要求2025年3月(yuè)(yuè)1日至8月31日(6个月)需连续有效。
3.根据2022年招生政策规定,截至2022年6月10日(含(hán))前,适龄儿童与直系三代以内亲属在片区内同户籍,且(qiě)户籍地址房屋产权归属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作为“历史遗留问题”按照(ànzhào)监护人(jiānhùrén)不(bù)完全产权处理。2022年6月11日(含)后(hòu),再将户籍迁入或落户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地址的,入学时按照片区内有户籍无房产处理。
4.持有棚户区改造(gǎizào)回迁协议的房屋拆迁户,其子女在回迁房户籍地片区(piànqū)报名入学(rùxué),可以凭监护人回迁协议、实际住所居住证明等,按照监护人回迁协议所述房屋产权情况处理。
5.上传材料信息无法证明子女(zǐnǚ)和监护人(jiānhùrén)关系或监护人房产信息的,需要上传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或监护人结婚证,进行人工比对。
6.有(yǒu)其他特殊情况的,招生时监护人需向片区学校提交(tíjiāo)书面申请和证明材料,报东昌府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处理。
(一)公办学校严格执行“划片(huàpiàn)招生、就近入学”
鉴于一些地方人口分布和学校布局具有不均匀性、街区形状具有不规则性,就近入学(jiùjìnrùxué)并不意味着直线距离(jùlí)最近入学。要充分考虑可能影响公平的(de)各关键要素,依据当前适龄学生人数、小区(xiǎoqū)人口、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行政区划等因素,按照(ànzhào)道路、河流、小区、村庄(cūnzhuāng)、楼房等划定适当的招生服务片区,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整体上相对就近入学。
1.“一城四区”(东昌府区、开发区、高新区、度假区)主城区(zhǔchéngqū)范围户籍,在城区公办学校(xuéxiào)就读,按照(ànzhào)户籍地址划片招生。“一城四区”农村户籍在东昌府区城区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zǐnǚ),按照监护人在东昌府区城区的居住(房产或租房)地址参与划片招生。
2.非“一城四区”户籍外来务工(wùgōng)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到(dào)我区公办学校就读,以居住证(jūzhùzhèng)为主要依据,按照(ànzhào)监护人居住证地址参与划片招生;茌平区户籍来我区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不需要提供居住证,按照监护人居住(房产或租房)地址参与划片招生。
东昌府区城区公办中小学招生(zhāoshēng)划片范围由(yóu)东昌府区教育和体育局确定(见附件1、2),农村(nóngcūn)公办中小学招生划片范围由各中心学校划定。
(二(èr))民办学校全面落实“公民同招、免试入学”
民办(mínbàn)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dì)统一管理,全部通过招生平台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统一报名,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招生或承诺录取,招生范围(fànwéi)限于审批地。落实民办学校年检制度,年检合格的,结合办学适宜(shìyí)规模,下达招生计划。
民办学校(xuéxiào)不(bù)参与划片招生。根据(gēnjù)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要求,2025年,聊城颐中外国语学校、聊城三北学校(小学部)、聊城市水城慧德学校报名条件和城区公办学校相同。其他民办学校招收东昌府区辖区常住户籍子女和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suíqiān)子女。
各民办学校的(de)招生方案、简章,报东昌府区教育和(hé)体育局核准备案后方可向社会公布。
(三)“小升初”对口(duìkǒu)直升
2025年,聊城颐中外国语学校、聊城东方中学、聊城市东昌府区少林武术学校、聊城市东昌府区东方实验学校4所学校的初中招生实行(shíxíng)对口直升(zhíshēng),不参与划片招生,招收(zhāoshōu)符合本校初中招生条件的本校小学(xiǎoxué)毕业生。报名(bàomíng)人数超过本校初中招生计划的,采取随机派位方式录取。
以上学校要于(yàoyú)2025年7月1日前,将对口直升招生方案报东昌府区(dōngchāngfǔqū)教育和体育局审核批准后实施。
四、做好(zuòhǎo)各类特殊群体入学
(一)保障(bǎozhàng)务工(wùgōng)经商人员随迁(suíqiān)子女入学权益。深入(shēnrù)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根据入学人数预测和学位情况合理确定入学条件。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推行混合编班、统一管理。随迁子女接受完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shēngxuékǎoshì)的,和本地户籍学生同等待遇。
(二(èr))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就(jiù)近就便就读。进一步完善残疾儿童招生入学联动工作机制,按照“零拒绝”“全(quán)覆盖”原则,依法保障适龄(shìlíng)残疾儿童少年享受平等适宜(shìyí)义务教育,提高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安置率和安置标准,严格受教育能力鉴定程序(chéngxù)和标准要求,逐步减少缓学和送教上门比例。轻度适龄残疾儿童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中、重度残疾儿童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不具备(jùbèi)入学能力的,由特殊教育学校或普通中小学校提供送教服务。确保我区除经各级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定(píngdìng)的不具备接受教育能力的儿童外,所有残疾儿童少年在(zài)籍在学。
(三(sān))落实优抚对象子女(zǐnǚ)入学政策。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人才子女等各类优抚对象,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yōudài)政策。
(四(sì))严格管控特定类型招生。符合上级政策确需开展的特定类型招生,要将拟实施(shíshī)的各类人才培养项目(xiàngmù)(xiàngmù)(xiàngmù)以及外语、体育(tǐyù)、艺术等特定类型招生项目报送东昌府区教育和体育局,经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审核后统一报山东省教育厅审批。报送内容应包括(bāokuò)项目承担学校、报名条件、招生流程、考察方式、培养方案、招生全流程公示方案等内容。未经省级审批同意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招生。经批准的外语、体育、艺术类特定类型招生可以在“小升初”招生中开展语言(yǔyán)、体育、艺术方面的兴趣潜质(qiánzhì)素养考察,不得开展其他文化科目测试。小学不得开设此类招生项目。
(五)常态化落实控辍保学(bǎoxué)要求。以残疾儿童(értóng)、农村留守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儿童、事实无人(wúrén)抚养儿童、厌学儿童等群体为重点,建立特殊群体儿童档案(dàngàn),做好失学辍学书面报告(shūmiànbàogào)、联控联保、劝返复学工作和教育关爱服务工作,努力实现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常态清零”。认真落实控辍保学有关(yǒuguān)政策要求,以“隐形辍学”“事实辍学”“厌学辍学”及“辍学伴有严重不良行为”群体未成年人为重点,积极(jījí)会同相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坚持和完善联控联保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严防适龄儿童少年“漏管失控(shīkòng)”。
不断完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在通知书中必须载明有关法律规定和违法追责说明,切实强化家长和适龄儿童(shìlíngértóng)少年的法律意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jiēshòu)义务教育的权利。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wú)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qíngjiéyánzhòng)或构成犯罪(gòuchéngfànzuì)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招生时间和工作(gōngzuò)流程
2025年东昌府区义务教育学校统一(tǒngyī)招生时间为7月(yuè)11日—7月30日。
网上招生入学,经过报名、审核、录取三个阶段(jiēduàn)。
(一)网上(wǎngshàng)报名登记阶段(7月11日—16日)
小学招生报名7月11日(rì)—16日。
初中招生报名(bàomíng)7月13日—16日。
根据省、市(shì)招生工作要求,2025年我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仍然实行“一网通办”。网上报名登记先后顺序(xiānhòushùnxù)与入学先后顺序无关,建议错峰登录(dēnglù)系统报名登记。
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需要下载并安装“爱山东”APP,由法定监护人完成注册及实名(shímíng)身份认证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入“东昌府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zhāoshēng)入学服务平台(píngtái)”(以下简称(jiǎnchēng)“招生平台”),按照手机提示进行信息采集。
优化义务教育招生“零证明”入学流程,凡是平台大数据校验通过的不需要提供相关纸质(zhǐzhì)材料。如果无法(wúfǎ)在网上(wǎngshàng)报名(bàomíng)成功或校验未通过的,需要携带相关报名材料,在报名期间前往报名点学校咨询,由学校协助网上报名或人工复核。
报名(bàomíng)时系统将根据监护人信息,通过大数据自动匹配片区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供家长(jiāzhǎng)选择,家长只可选取其中一所公办或民办学校报名。
网上报名流程(liúchéng)请后续关注东昌府区教育(jiàoyù)和体育局“东昌教体发布”微信公众号。
(二)材料审核(shěnhé)阶段(7月17日—7月23日)
1.报名信息网上审核(7月17日(rì)—18日)
凡是网上大数据审核合格的(de),无需另外上传证明材料。
2.材料(cáiliào)复核(7月19日—21日)
未通过网上大数据审核(shěnhé)的(de),家长需要在招生平台补充上传(shàngchuán)相关证明材料,或由审核学校通知家长,将相关入学纸质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在7月20日之前,送交到报名学校,先(xiān)进行现场初审,再由学校到相关部门进一步复查核实。
3.材料(cáiliào)信息补录(7月22日—23日)
复核后,不符合(fúhé)报名学校入学条件(tiáojiàn)但符合我区其他学校入学条件的(de)学生,由原报名学校及时通知家长,在该(gāi)时间段内回符合入学条件的学校申请报名协调,并由调入学校向东昌府区教育和体育局申请批准后完成(wánchéng)网上报名协调。不符合我区入学条件的学生,需回原籍学校就读。
4.优抚对象材料审核。7月11日—20日优抚对象要将申请材料(shēnqǐngcáiliào)递交至相关(xiāngguān)部门审核盖章后,由相关部门送至东昌府区教育和体育局基础教育(jīchǔjiàoyù)股,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参与招生录取。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由录取学校统一录入(lùrù)报名平台。
(三)招生录取(lùqǔ)阶段(7月24日—30日)
1.公办学校录取(lùqǔ)(7月24日—28日)。公办学校录取采取单校(多校(duōxiào))划片和开放式分流两种方式。
(1)单校(多校)划片(huàpiàn)
实行单校划片的公办(gōngbàn)学校,按照(ànzhào)材料审核四类顺序依次录取。同等情况的,按照户口迁移、居住证办理、经商(jīngshāng)或务工证件办理时间的先后,依次录取。
实行多校(duōxiào)(交叉)划片的公办学校(或片区),由(yóu)家长自愿选择其中1所学校报名,报名后按单校划片办法参与报名学校录取。
当(dāng)单校(dānxiào)划片招生依次录取的(de)某一个环节,符合入学条件人数超过本校招生计划时,采取开放式分流的方式,根据相对就近原则,分流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在招生过程中出现同一家庭的(de)两个子女分别在两所公办学校就读时,家长可向(xiàng)招生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由东昌府区教育和体育局协调安排两个子女到空余学位(xuéwèi)充足的同一公办学校就读。
(3)教育集团招生录取(lùqǔ)
①聊城文轩初级中学(chūjízhōngxué)教育集团
集团(jítuán)包括龙山路校区(原文轩(xuān)中学)、柳园路校区(原聊城八中)、西校区(原文轩西校)和昌润路校区(原湖西中学)。
龙山路校区(xiàoqū)和柳园路校区包括原两所学校的划片范围,实行统一报名(bàomíng),报名时按文轩中学教育(jiàoyù)集团柳园路校区报名。新生统一编班(biānbān),均在柳园路校区就读。文轩中学教育集团西校区和昌润路校区按原学校服务片区分别报名。
②聊城(liáochéng)东昌中学教育集团
集团包括兴华路校区(原东昌中学)、柳园(liǔyuán)路校区(原第十一(dìshíyī)中学)和香江路校区(范恭屯中学)。
兴华路校区划片范围不变,单独(dāndú)报名;柳园路校区和香江路校区划定同一个招生(zhāoshēng)片区,单独报名、编班,家长自愿选择。
③聊城市实验中学教育集团(jítuán)
集团(jítuán)包括振兴路校区(原实验(shíyàn)中学)和向阳路校区(向阳初中),两校区单独划片,分别报名。
④聊城市第一实验学校(shíyànxuéxiào)教育集团
集团包括平山卫街校区(xiàoqū)和松桂路校区。2025年松桂路校区招收小学一年级。两个校区单独(dāndú)划片,分别报名。
以上各教育集团(jítuán)招生时,实行统筹录取。各校区在划片招生录取基础上,录取集团内顺序排前的监护人(jiānhùrén)子女。若报名总人数超过集团招生总计划,分流到相对(xiāngduì)就近的集团外有空余学位的其他公办学校。
2.民办学校录取(7月24日—27日)。符合(fúhé)入学条件报名人数不足招生计划(jìhuà)的全部(quánbù)录取;报名人数超出招生计划的,政策规定(guīdìng)的优抚对象子女优先录取,剩余学位全部采取随机派位(pàiwèi)方式录取。随机派位工作由东昌府区教育和体育局统一组织,学校配合公证处实施(shíshī),并邀请家长代表和新闻媒体参加,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即时公开随机派位结果。
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de)学生不再参与其他(qítā)学校的招生录取。未(wèi)录取的学生,要在公示后2日内(nèi)到符合报名条件的片内公办学校或招生人数不足计划的民办学校申请(shēnqǐng)调拨,调入学校及时向东昌府区教育和体育局上报调拨申请名单,东昌府区教育和体育局审核并完成报名调拨后,按政策规定参与下一步录取。
3.公示录取结果(jiéguǒ)(jiéguǒ)(7月29日—30日)。各学校在显著位置公示最终招生录取结果。8月15日前,各学校将录取名单加盖公章后,报东昌府区教育和体育局基础教育股(gǔ)审核备案。
4.实行租房学位控制(kòngzhì)。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fāzhǎn)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yìjiàn)》(鲁政办发〔2017〕7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现有教育资源承载能力以及学校布局和发展实际,自2023年入学登记起,公办小学实行“六年一学位”,即同一套房产,除(chú)完全产权房产子女(zǐnǚ)以外,六年内只安排同一租赁家庭(jiātíng)的子女在(zài)学区小学就读;公办初中实行“三年一学位”,即同一套房产,除完全产权房产子女以外,三年内只安排同一租赁家庭的子女在学区初中就读。2022年6月10日之前,适龄儿童与直系三代(sāndài)以内亲属在片区内同户籍(hùjí),且户籍地址房屋产权归属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可以作为“历史遗留问题(yíliúwèntí)”不受学位控制政策限制。不完全产权房主(fángzhǔ)子女按租赁家庭子女对待。
受学区学位控制政策限制的(de)学生(xuéshēng),录取顺序排在片区学校4类之后。未被录取的分流到其他公办学校。
六、严格招生规定,规范招生秩序(zhìxù)
(一)加强(jiāqiáng)组织(zǔzhī)领导。东昌府区教育和体育局成立以主要负责人(fùzérén)任组长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分包督查小组,全过程督导检查分包学校的招生行为,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学校(xuéxiào)校长是本校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学校要(yào)成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校长具体负责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起科学有序、便捷高效、公开透明的招生入学(rùxué)工作机制。
(二)严格(yángé)按照规定时间、范围和计划(jìhuà)招生(zhāoshēng)。各(gè)学校要(yào)严格按照招生文件规定的时间招生。严禁任何学校擅自跨范围招生,禁止招收择校生。民办学校不得擅自增加招生计划;公办学校确因划定范围内生源数量超过下达招生计划,必须书面上报东昌府区教育和体育局批准后增加。
根据省、市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dàbāné)工作要求,结合我区规范民办(mínbàn)义务教育(yìwùjiàoyù)工作实际,2025年,我区义务教育学校新入学年级班额控制(kòngzhì)在55人以内。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按照小学45人/班、初中50人/班编班设置。各学校要采取随机派位等方式,对新生均衡编班,阳光分班(fēnbān),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在开学前后组织分班考试。
东昌府区2025年(nián)义务教育中小学校招生计划另行下发。
(三)加强招生(zhāoshēng)政策宣传(xuānchuán)。东昌府区教育和体育局将在招生开始前公示各学校(xuéxiào)招生咨询电话。7月1日前,各学校要在微信公众号和显著位置张贴公布招生政策、划片范围、招生计划、工作流程及时间、招生咨询电话、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招生期间各学校招生办公室(bàngōngshì)和信访接待室(jiēdàishì)要有专人值班,做好招生政策解释工作,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建立台账,并逐一认真(rènzhēn)核查处理。
各学校要通过网络、家长会、致学生家长(xuéshēngjiāzhǎng)一封信等方式,做好招生政策(zhèngcè)的宣传和(hé)解读。要做好幼儿园大班和小学六年级学生家长的培训,确保能熟练使用平台报名、查看录取结果等。要将政策宣传工作(gōngzuò)前置至幼儿园中班和小学五年级学生家长,向其告知招生入学政策,为家长准备(zhǔnbèi)子女入学材料预留(yùliú)出充足时间。要广泛开展教育规律(guīlǜ)、人才成长规律和先进教育理念的宣传,引导广大家长充分认识“就近入学”对学生健康成长(jiànkāngchéngzhǎng)的意义,树立科学教育观念,避免盲目跟风择校,营造良好和谐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四)实施(shíshī)学位预告机制。东昌府区教育和体育局(tǐyùjú)联合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至少提前6个月对学校服务片区常住户籍适龄儿童人数进行(jìnxíng)摸底,对热点学校2个月公示一次摸底结果。
(五)严格规范学籍(xuéjí)管理。各学校要(yào)加强学籍注册和管理,入学后两个月内(nèi)完成学籍信息采集工作,各中小学校不得(bùdé)为未报到的(de)学生注册学籍。严禁接收借读生和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杜绝抢注学籍、漏建学籍、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公办学校其他年级在不超(bùchāo)规定班额的前提下,每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由转入学校申请,经东昌府区教育和体育局批准后方可招收符合转入条件的插班生。
(六)严格招生纪律(jìlǜ)要求。严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xuéxiào)无(wú)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严禁自行(zìxíng)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biànxiàng)“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xūjiǎ)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rùxué)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zhèngshū)、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kuàimànbān);严禁学校对学生进行中考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xiànxiàng),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zhāoshōu)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七(qī))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加大违规行为惩处力度。建立健全违规招生(zhāoshēng)查处和(hé)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东昌府区教育和体育局与各招生学校(中心学校)签订目标责任书,加强对学校招生工作的监督管理。对发现的违规招生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民办学(bànxué)校依照(yīzhào)《民办义务教育促进法》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tíngzhǐ)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xǔkězhèng)等处罚。对违反规定的公办学校,按照《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基本(jīběn)规范》予以通报处理、追责问责。
秋季开学后,东昌府区教育和体育局将对(duì)各学校落实招生政策情况进行(jìnxíng)专项检查。
咨询电话:基础教育(jīchǔjiàoyù)股(gǔ)0635—8418212;0635—8418182
监督电话:机关党委纪委(jìwěi)0635—8418161
2025年城区公办小学(xiǎoxué)招生划片范围
2025年城区公办初中(chūzhōng)招生划片范围
东昌府区教育和体育局(tǐyùjú)
2025年6月21日(rì)
来源:东昌府区教育(jiàoyù)和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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